渊海子平 · 典籍原文

论劫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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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来源: 徐子平 撰文本状态:原文整理阅读权限: 预览

原文

论劫财 亦名『逆刃』,如乙见甲为劫财。 乙以庚为夫,见丙克庚,故克夫;男命则克妻。 五阳见五阴为败财,主克妻害子。 五阴见五阳为劫财,主破耗、防小人,不克妻。 乙以戊己为财,甲见夺己坏戊;丁以庚辛为财,丙能夺辛破庚;类如此也。 兄见弟,弟能败兄之财,夺兄之妻。 弟见兄,兄能劫弟之财,而不敢取弟之妻。 财者,人之所欲,方令弟兄见之,多有争竞,如夷、齐能几人。 男命见劫财多克妻,女命见伤官多克夫。此极论也。 【渊海子平】神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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